理财规划师招生简章
职业前景
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:中央(人民)银行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;商业银行,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、城市商业银行、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;开发银行、*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;证券公司(含基金管理公司)、信托投资公司、金融控股集团等风险性很大的金融公司;四大资产管理公司、金融租赁、担保公司;保险公司、保险经纪公司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;上市(欲上市)股份公司证券部、财务部、证券事务代表、董事会秘书处等;公务员序列的行政机构如财政、审计、海关*等;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;研究机构研究人员。
考试科目
2013年上半年理财规划师考试时间:5月18日,5月19日。
2013年下半年理财规划师考试时间:11月16日,11月17日。
等级
三级,助理理财规划师二级,理财规划师一级,高级理财规划师目前,只启动了三级与二级的认证。
合格标准
考试采用上机方式,均实行百分制,每科成绩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,可获得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理财规划师证书。理论知识、专业能力、综合评审成绩如果考试只通过1门考试,成绩可以保留1年,下一年度可再申请不合格科目的补考.
报考条件
助理理财规划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和职业技术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
(3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(4)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5)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理财规划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6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收费标准
1、普通班培训:600元/人(48课时)
2、VIP*(二级)2800元/人,(三级)2200元/人。
注:*费用包括考试鉴定费、教材费、培训费、资料费。